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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招聘18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3 09:00-2026/11/3 17:00
缴费时间
2026/11/4 17:00截止

为充实高新区消防救援一线执勤力量,优化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结构、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地消防救援工作实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18名,岗位统一为防消联勤岗,均为一线执勤岗位,实行上二休一轮班执勤模式,统一编入本地消防救援队伍混编执勤。

防消联勤岗:主要承担辖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日常执勤备战、消防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应急指挥部值班值守、消防车辆驾驶及日常维保、执勤出警、物资转运等综合性工作任务。备注:入职后根据个人驾驶证资质、技能证书、综合考核成绩,统筹分配灭火救援、车辆驾驶、安全检查、指挥部值班等具体工作分工。

工作地点:乌兰察布市。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专业

其他条件

防消联勤岗

18

高中及以上学历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10月23日(不含)至2008年10月23日(含)

不限

1.限内蒙古户籍;

2.限男性报考,身高165cm以上;

3.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服从队伍封闭式、军事化管理,能够胜任外勤安全检查、车辆驾驶及机关值班值守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二)身体条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检标准)

1.身高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体态匀称,无过度肥胖、消瘦。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类疾病、癫痫、哮喘、慢性病史,无肢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无纹身、无疤痕增生,无吸毒史、烟酒成瘾等不良嗜好。

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能够适应高强度执勤训练、上二休一轮班执勤、外勤安全检查、应急指挥部值班值守、应急出警、消防车辆驾驶作业等工作要求。

(三)优先招录情形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录取、优先定岗:

1.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军人、武警部队退役人员;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队员;

3.持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技能证件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应届本科大学毕业生;

4.持有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应急救援相关证书人员;

5.在校期间获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士兵、立功受奖人员;

6.具备安全检查、公文处理、值班值守相关工作经历人员;

7.通信、化工、机电、建筑、消防专业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中(含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含2027届);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队伍辞退、开除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有违法违纪问题尚未查清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直系亲属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9.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13.凡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不符合招录条件、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岗位分配、体检政审存在问题的人员,一律取消招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流程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测评(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公示。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3日09:00—11月3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7:00。

3.报名流程

(1)在考务网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体能测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四)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按照附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

1.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100米短跑、③立定跳远、④俯卧撑;

3.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项目:

(1)负重登楼:佩戴消防头盔、消防安全腰带,手提两盘65mm水带,攀登18米六层楼层,1分50秒内完成为合格;

(2)原地攀登六米拉梯: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扣好安全绳,从原地逐级攀登架设在训练塔窗口的六米拉梯,并进入二楼平台;

(3)拖拽: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将60公斤重的假人从起点线拖拽至距离起点线10米处的终点线(假人整体越过终点线)。

4.有关要求

①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体能测试准考证》进入考点;

②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③体能测试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其测试资格。

④招录对象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前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考核测试安全承诺书》,遵守评判通则要求,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测试项目的规则、标准、要求及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准备,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如感觉身体不适的,要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退出测试,以免发生意外。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使用非正常手段参加测试而造成不良后果或在测试过程中因个人自身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5.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乌兰察布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需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共一张试卷,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6.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由本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隐瞒重要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

3.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3×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5.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本次招聘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结合消防职业属性),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开展档案核查、实地走访、部门联审、征信查询等外调工作,形成完整政治考核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警务站复核研判后作出最终政审结论。政审不合格、隐瞒信息、存在违规情形的,取消招录资格,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且该拟聘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所有拟聘用人员到岗后,培训内容涵盖队列纪律、消防理论、体能技能、执勤规范、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值班值守工作规范、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保养等内容,参照国家消防队伍训练标准开展考核。通过复核测试的人员,需参加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身体、心理条件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结束后,结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岗前集训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管理,实行常态化考核、定岗定责、优胜劣汰机制,结合个人所持证件、驾驶证、学历及综合表现安排具体工作分工。

6.培训期间,报考人员因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即刻启动递补程序。递补期限6个月,递补工作不设轮次限制,严格按照本次聘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招聘待遇

本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为政府合同制岗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待遇对标本地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标准,统一落实各项福利保障: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1.薪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岗位补贴、训练执勤奖励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根据岗位、工龄、考核等级、所持职业技能证书核定薪资,年度综合收入不低于本地同岗位标准。

2.社会保障:入职后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及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险。

3.福利保障:免费提供统一宿舍、食宿、训练执勤服装装备,每年统一组织免费体检,享受带薪休假、轮休调休等政策。

4.晋升发展:建立常态化晋升机制,根据日常考核、年度考评、技能等级评定,可晋升班长、装备管理员、训练骨干、岗位负责人等岗位,优先推荐考取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表现优异者可获评评优表彰、立功奖励。

5.优抚政策:执勤训练、应急救援中负伤、致残、牺牲的,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及相应优抚政策,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标准落实抚恤保障。


六、人员管理

日常管理与考核奖惩

录用人员统一纳入本地消防救援大队(站)军事化、正规化管理,严格遵守消防队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二休一轮班执勤、战备值守制度,承担灭火救援、车辆运维、安全检查、应急指挥部值班值守任务,管理标准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1.奖惩机制:日常表现优异、训练成绩突出、应急救援立功、安全检查、值班值守、车辆保障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绩效加分、优先晋升;违反队伍纪律、脱岗缺勤、值班脱岗漏岗、安全检查履职不到位、车辆维保失职、考核不合格、履职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绩效扣罚、待岗培训,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退出机制:合同期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双向选择续聘、解聘,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解除录用;存在违规违纪、考核长期不合格、身体条件不适宜消防工作、拒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作弊、替考、隐瞒信息、伪造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录资格,纳入招录黑名单,终身不得报考本地消防专职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所有递补工作应当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超过6个月仍未完成递补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官网及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系统生成体能测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技能测试可来电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体技能测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监督和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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