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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林西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林西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1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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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9 09:00-2026/10/25 17:00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水平,结合林西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参与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

4.户籍要求:2026年10月19日前(不含当日)具有林西县户籍;

5.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须符合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要求,即应为1985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6.学历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含2027届);

3.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林西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inxixian.gov.cn/)、“林西社会工作”公众号及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bfrsks.com)向社会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00-10月25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7:00。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招聘公告下方下载附件1:《诚信承诺书》(须打印、签字、按手印后上传PDF格式文件至系统附件中),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信息。

(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确认。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

(5)报考人员需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应程序资格。

(7)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下载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减少的岗位招聘人数通知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需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共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6.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本次招聘的岗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其它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两份;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4.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同放弃资格。

5.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优先聘用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高、中、初级次序优先录取);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④社会学类专业的;⑤退役军人;⑥烈士子女或配偶;⑦学历层次高的。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等信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体检

1.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在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依程序等额递补。

(十)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站、“林西社会工作”公众号、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bfrsks.com)公布。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社区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含试用期待遇)执行林西县现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薪酬管理标准,并列入林西县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不指定专用教材。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西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四)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六)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林西县人民政府网站、“林西社会工作”公众号、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bfrsks.com)及时发布。

(七)未尽事宜由林西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八)报名和政策解答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555980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71-5186976

(政策咨询受理、报名系统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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