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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健医岗工作人员公告

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健医岗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6 09:00-2026/10/18 23:59
笔试时间
2026/10/22 09:00- 10:30
面试时间
2026/10/23 14:00起


为加强沙尔沁幼儿教育管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健医岗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健医岗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需要;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16日(不含)到2008年10月16日(含)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10月15日。

9.专业要求: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不包含第二学位专业);

10.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有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幼儿园保健医从业经验、熟悉幼儿园保健全套业务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在压缩包中发送到招聘指定邮箱(邮箱:shaerqinyuan@163.com)

2.报名材料具体为:

(1)《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健医岗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须在报名表“确认签字”处手写签字并上传签字PDF版本);

(2)第二代有效期内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报考学历的毕业证扫描件和学位证扫描件;

(4)有效期内的报考学历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护士资格证等资格证件扫描件(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

上述材料整理在压缩包中时应均为PDF格式,各类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文件名称”,对不在报名规定时间发送的邮件将不予审核。报名人员收到“报名成功”的回复邮件后视为报名完成。如报名后24小时内或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及时致电400-0123108咨询。

3.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6日09:00—10月18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保健医岗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邮箱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邮箱或者电话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4.笔试开考比例(报考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幼儿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时间:2026年10月22日9:00-10:30

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6年10月23日9:00-12:00

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00开始。

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10分钟/人,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二)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进行测评,体检费考生自理。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审核无误后备案。

(四)报考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7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需书面向土默特左旗沙尔沁

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5日。未经允许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报考人员到沙尔沁镇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呼和浩特市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标准上浮15%左右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认真阅读《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简章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次招聘的公告及相关通知内容统一在经开区沙尔沁幼儿园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在公众号公告以及邮件、电话通知。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71-39676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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