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某国企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集团发展需要,经集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及出纳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考试计划公开招聘财务部会计2名,出纳2名。报考岗位及人数等条件详见“九原区某国企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6.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
7.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8.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证书;
9.所设专业条件以报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不允许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报名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高校在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从事财务等相关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直接登录http://zhrsks.ikaowu.com/exam/2270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0月14日17:00止,资格审核截止到2026年10月14日18:00。
3.每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先注册,并按照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上传至照片处(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
4.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完成后须将以下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5.报名人员须对《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0月14日18:00止。
3.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会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则不予说明,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初审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
四、笔试
(一)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计划招聘数与通过审核报名数之比)。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
(三)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规定文字作答,否则按零分处理。笔试不指定教材,由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以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1.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考生考察及背景调查工作,重点核查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职业素养、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步核实个人档案、任职经历、奖惩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失信受限等不良背景信息,全方位核验考生综合素质与岗位适配度。
2.经考察及背景调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集团公司工作,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八、薪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集团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二)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3121693
附件: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岗位需求表.xlsx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