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于2026年9月30日在旗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为打造一支公正专业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巴尔虎左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仲裁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之一的:
1.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满五年。
2.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
3.在本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居民。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记录。
(四)熟悉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独立、公正地分析处理纠纷。
(五)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履行仲裁员职责。
二、主要职责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及仲裁文书的制作。
三、聘期管理
本次公开选聘仲裁员聘期为三年,新巴尔虎左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会将会严格按照程序对仲裁人员资格进行评审确定,新聘仲裁员名单将通过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凡符合仲裁员申报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新巴尔虎左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待复核。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以上材料均于2026年10月18日前送交至新巴尔虎左旗农牧水利科技局302室。
联系电话:0470-6601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