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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17人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9 09:00-2026/9/24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9 -2026/10/10
笔试时间
2026/10/11 -2026/10/11

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


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拟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呼和浩特片区综合保障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4.在现级机关(含同级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不含);

5.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组织明确不评定等次的年度除外);

6.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3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报考管理七级岗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9日(不含)之后出生;

7.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试用期内(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

8.内蒙古自治区及各盟市按照相应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且尚在服务期内的(未设定服务期或设定服务期不满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其他地区按照当地人才政策限制性条件执行;

9.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实行任期制干部按规定不得调整的;

11.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12.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的;

13.未经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方式

(一)本次公开选调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岗位试用、调动及岗位聘用等程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

(二)本次公开选调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选调岗位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本次公开选调在资格复审、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岗位试用期内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9:00至2026年9月2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9:00至2026年9月25日12: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选调报名表》)。其中,个人简历填写从就读本科至报名开始之日止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院、院系和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时,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将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的《选调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3个月以内拍摄,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识的制式服装,不得修图、美化、修饰,如因照片无法识别核验产生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一并上传报名系统。没有上传的,不予审核。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得再报名其他岗位。

5.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最低开考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岗位。取消开考或核减选调计划数的岗位,资格初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9月26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二)笔试

1.笔试将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组织实施,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4.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资格复审

1.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未达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2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需提交《选调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需由工作经历所在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证明《选调报名表》中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

(四)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以实际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和表达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次面试分数平均成绩。同一岗位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1次。

2.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条件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公开招聘)通用标准和通用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岗位试用

1.公示。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岗位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选调单位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试用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内,拟调入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八)办理调动

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九)调入人员聘用

综合考虑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要本着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特别是《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一定要认真对待,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公开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在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官网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办理调动等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471-73880360471-7388369(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0471-7381238

本公告由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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