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13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海勃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海勃湾区2026年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海勃湾区2026年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5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海勃湾区2026年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目录》(以下简称《引进目录》)。
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凡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考本科、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和非全日制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引进目录》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应往届毕业生须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21日(不含)至2008年4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对于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岗位,年龄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引进目录》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