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15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海南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乌海市海南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9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岗22人,企业网格岗3人,定向工作岗4人。详见《海南区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需求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3日(不含)至2008年3月13日(含)期间出生,且应具备海南区本地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3月13日(不含);定向工作岗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6.以下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①海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②海南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配偶或子女(含子女的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