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医疗秩序平稳及人员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专业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专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限户籍(符合岗位要求即可)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体能达标,能适应应急值守等工作要求。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至报名起始日),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6.具备消防设备维护、检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定期检修,建立设备运行台账。
2.及时排查消防设备故障,快速响应并处理紧急维修需求,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协助开展消防设备的调试、安装及升级改造相关工作。
4.配合完成医院安全巡查、应急处置及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
5.根据工作安排,承担相关保安及应急支援任务。
五、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薪酬福利
1.工资待遇面议,根据学历、资质、工作经验等综合确定。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约定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3.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享受医院规定的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相关待遇。
七、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29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联系电话)、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联系人及电话:姜主任18604709929
八、其他说明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医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考核事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