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5人1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5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范围及要求
(一)招募对象为经旗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常住地为苏尼特右旗;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运管部门从事出租车运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营业执照,担任企业股东、监事、董事、财务负责人、联络人等兼职情况;
4.财政供养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03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报名地点:苏尼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苏尼特右旗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常住证明。
3.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零就业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其他共同居住成员页;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人员失业登记证明材料;家庭无投资性收入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失业登记证明材料。
04
资格审查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与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核查等方式,核对报名者的身份信息、学历情况、毕业证信息、就业失业状态,并按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以及在各类经济实体中担任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等情况进行线下精准核查。
05
公示及手续办理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笔试或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在微信公众号或融媒体中心、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的,用人单位采取笔试或面试等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未被聘用人员,可推荐调剂到其他空余岗位,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益性岗位应聘。
3.公示期满无异议,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到旗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06
补贴标准及合同期限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资金实行先缴后补,即用人单位按月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40元/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向旗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部门按文件要求补贴至用人单位。
(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动离职不再续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07
岗前培训
对拟招聘人员,由旗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长7天,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08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募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苏尼特右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招募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退回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锡林浩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旗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9-7226793
监督电话:0479-7215549
联系地址:旗劳动大厦三楼就业服务中心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