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0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内党办发〔2024〕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为我旗社区补充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其中面向西乌旗现有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20人,面向社会招聘20人。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社区入户走访、排查、服务等工作。
5.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鉴于本次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现任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1日(含)至2007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连续1年及以上在西乌旗社区担任专职网格员的工作经历,即首次上岗时间不晚于2024年7月1日(含当日)。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含)至2007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西乌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最晚应为2025年7月1日(含)前。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公告发布
2025年7月15日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56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08:30—7月23日17:00。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并附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2)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3)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上传证书扫描件(需在报名时取得相应证书);
7.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成功后,报考者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8.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9.报名期间,请报考者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进而造成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8:30至7月24日12:00,与报名同步在线上进行。
2.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初审未通过的报考者,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3.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5年7月26日09:00至7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时间、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社区工作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基础知识和解决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等。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如下:通过全国统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加2、3、4分(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对报考人员因个人填错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6.笔试成绩=笔试试卷分数+笔试加分。
7.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2:1的,相关并列人选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中:定向招聘岗位不设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开具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后的时间);
(7)报考“社区工作者1”岗位人员,需提供工作社区所属苏木镇开具的工作证明;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向西乌旗现有社区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岗位不设进入面试比例。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4.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查综合分析、应变等综合素质与社区工作实务处理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试卷分数+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并列人员所取得的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仍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则由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7.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公立医院进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对象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2.考察:西乌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负责对拟招聘人选进行深入审查。采取查核档案、个别谈话、与考生本人面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诚信等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因未接受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3.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西乌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和“西乌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八)选岗调配
由旗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及巴拉嘎尔高勒镇、巴彦花镇按照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岗位名次顺序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与相关苏木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苏木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社区工作满2年且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取消聘用情形。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待遇落实
工资待遇执行《西乌珠穆沁旗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方案》(西党组办字〔2022〕75号)明确的“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薪酬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述待遇均列入西乌旗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需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外,在报名及整个招聘流程中,不会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准考证下载、成绩公布均以系统通知为主,请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西乌旗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9-8106287
政策咨询电话:0479-3523602
受理时间为:0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