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12个岗位
一、公司简介
呼伦贝尔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集团公司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模式运营,实行“集团公司资本层—专业化公司资产层—运营开发执行层”三级运营管理架构。以“能源和矿产领域产业投资平台、资源整合平台、开发运营主体”的功能定位,整合市域内国有能源和矿产资源资产,重点打造能源资本投资运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与有色金属矿产开发、涉农项目建设等产业板块。
集团公司2023年被授予“2023年内蒙古品牌培育示范单位”称号,2024年被认定为“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
二、招聘岗位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集团公司委托第三方,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共计聘用16人:
(一)矿产资源管理岗位(4人)
(二)新能源项目开发岗位(3人)
(三)农田水利工程类岗位(3人)
(四)运营管理类岗(6人)
报考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准入资格条件,详见《呼伦贝尔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所学专业要对应计划表中专业代码及要求。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应聘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本岗位要求一致,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包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能拿到对应的毕业证;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相关专业的硕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可放宽年龄条件至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身体健康标准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本标准;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4)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6)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的;(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8)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10)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11)其他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评、考察与体检、研究决定、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且有意愿报名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限内在公告规定的报名网站提交报名,应聘者报名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至2025年6月27日17:00,不接受提前和逾期报名。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55),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1)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附件1《呼伦贝尔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及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jpe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招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相关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或工作合同扫描件、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等材料。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报考结果确认
1.初审要求:由指定工作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审核意见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由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负责,初审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2.报考结果确认: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以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套卷,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考试当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按3:1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3.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人员身份、学历及过往工作经历的真实性等情况,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并进行递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数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员少于3人,笔试后成绩为全体考生平均分及以上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进行统一面试考察。
2.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3.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对拟聘用人员在集团公司公众号上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集团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应聘人员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职业背景等方面综合研判分析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工作由集团公司安排,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
集团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一天内分时段联系考生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研究决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经集团公司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情况在报名平台及集团公司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受理电话:0470-2776879。
(十)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转正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
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呼伦贝尔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及所应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根据应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本次招聘工作由集团公司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含聘用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人员谨防受骗造成损失。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平台和集团公司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1.招聘报名咨询电话:0470-2776879
2.网报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3.监督电话:13634747737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五)本公告由呼伦贝尔能源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