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陇川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文职辅助(到期更换)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条件满足任意1项即可,所有条件均需经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申请登记认定;
(二)能够掌握熟练办公软件操作;
(三)年龄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能力突出者可放宽;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三年。
(二)聘用期间待遇:按照陇川县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陇川县文化和旅游二楼综合办公室(陇川县章凤镇卫广路3号)。
联系人:段朝会,联系电话:0692-7175009、18988226813。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注: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由聘用单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后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