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3人110个岗位
为持续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计划开展引进师范类高校教育人才专场招聘。
一、招聘计划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3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6年铁岭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以及34所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院校招聘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高校岗位,中小学体育、音乐岗位本科不限师范类专业,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指2026年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铁岭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报考单位报到。高校不作教师资格要求。
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时间一般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高校岗位,中小学体育、音乐教师岗位除外),并且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方向一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