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调兵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8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1 -2025/12/15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应急力量,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铁岭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调兵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主要从事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收岗位


驾驶员5名:从事特种车辆驾驶、装备运输保障、现场机动支援等工作


战斗员3名:从事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招收条件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四)年龄要求:驾驶员岗位(28周岁—45周岁);战斗员(18周岁—28周岁);


(五)入职前需政审和体检,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招录、有传染性疾病、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部队复退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考核合格,优先录取。



招收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属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现场报名:


1、《调兵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技能的提供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照片按照顺序放在自备档案袋内。


(二)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身体素质及肌肉力量,考核科目:1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5×10米折返跑,考核项目总分为400分,单项考核成绩60分为成绩达标,视为合格,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核、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主要考察人员体型、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人员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在合格的人员中,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四)政审


参加政审人员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由属地单位派专人陪同到相关部门进行政审,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违法违纪、征信报告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3、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4、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有不良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入职培训


1、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按要求参加大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为封闭式管理。培训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2、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具备消防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可结合服役或工作期间所从事的岗位和时间,分类组织、单独考核。



福利待遇


(一)工作期间包吃住,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正式合同签订后,驾驶员工资待遇3200元/月(缴纳五险),战斗员工资待遇2765元/月(缴纳五险),工龄一年涨100元,涨满5年为止,工龄满3年缴纳住房公积金,消防用人单位提供集体食宿;


(三)保险购买。按照《铁岭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险等五险;


(四)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五)休假办法依照调兵山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轮休10天。



特别提示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人力资源公司或者中介以承担推荐报名的有偿服务均与消防救援支队无关。如遇此类情况请直接报警。



报名现场地址


地址:调兵山市人民路1号(调兵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13591078384徐指导员


15704107119陈站长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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