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县社区工作者招录17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7人
招考人数
17
报名时间
2023.04.07 09:00-2023.04.13 17:00
应聘条件
详见公告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3]08号),康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或其配偶具有康平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6日之前,含4月6日)。
3.本人具有沈阳市(非康平县)户籍的需具有康平县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必须在2023年4月6日之前取得,含4月6日)。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6日以后、2005年4月6日以前出生,含4月6日)。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于2023年4月6日以前(含4月6日)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可延长至7月31日(学历证明以学信网为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7.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抗压能力,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8.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9.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