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招聘公告-辽宁-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沈阳市-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招聘公告

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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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2026/10/16 16:00

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12月8日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现有15家二级子公司,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重点新型智库,1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10个省级平台。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股权投资、规划设计三大核心板块和管理(人才)咨询、要素服务、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咨询等培育板块。业务范围涵盖项目(评审)咨询、城乡规划、股权投资、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管理、项目审计、管理(人才)咨询、能源咨询、人工智能辅助决策咨询等业务,是东北地区资质等级最高、从业人员最多、业务覆盖最广、经营规模最大、业务链条最全的跨领域、综合性、智库型咨询服务类企业。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城乡规划院)为辽咨集团二级子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一家国有控股的科技型企业,全国26家省级规划设计院之一,国家首批科改企业,辽宁省首批重点新型智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城乡规划院是一家具有城乡规划、工程咨询、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旅游规划六个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工程设计、土地规划、农林行业、水利行业、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五个乙级资质;同时拥有工程总承包资格的综合性科研设计单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踏实勤奋、乐观进取、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具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3.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影响录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投递简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如实完整填写《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件格式不可更改)、《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文件格式不可更改),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应聘者承担。提交材料:①上述报名登记表、汇总表(附件2、3);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扫描件;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将上述材料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及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00。

(二)资格审核。辽咨集团将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计算截至2026年10月16日。如只有1人报名,招聘继续进行,但得分不低于80分。

(三)组织面试。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将参加面试。面试主要从业务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试。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后,辽咨集团将根据个人最终评分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政审考核。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必要的背景调查)。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政审考核、体检合格后,将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相关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未获得笔试、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的情形。在招聘考试期间,应聘者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解除相关协议。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可依次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招聘联系方式:具体岗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详见《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所属省城乡规划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联系人、联系电话、简历投递邮箱三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咨询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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