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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控股集团所属辽宁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聘

能源控股集团所属辽宁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聘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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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2026/10/14 17:00

辽宁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公司”)系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控股集团”)控股的国有全资公司,由能源控股集团联合其所属的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24年12月25日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清洁能源公司秉持“创新至上”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战略部署,聚力打造省内集约化开发、规模化建设、专业化运营于一体的清洁能源资源平台公司。为满足战略布局与业务拓展需求,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含能源控股集团内部人员)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能源事业。

(二)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三)不得参加招聘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尚处影响期内的;

3.有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录用的情形。


三、应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gzw.ln.gov.cn/)、“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网站:https://hzyc.ikaowu.com/exam/3154(使用电脑端登录)。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登录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从第一学历开始依次提供)。

③提供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依次提供);

学信网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

④相关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岗位要求,如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⑤集团内部报考人员需提供《能源控股集团内部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提交报名后即视为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虚报材料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项目组对照招聘条件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筛选,上传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申报的岗位要求,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面试流程

1.线下笔试

(1)笔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邀约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入选人员,视为放弃笔试机会,未入选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知识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潜能等方面内容。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入选人员,视为放弃面试机会,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总成绩构成: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招聘项目组将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等。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应在指定医院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gzw.ln.gov.cn/)、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办理等有关手续,均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如因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补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024-31358586、13066531153(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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