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通知-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绥中县教育局

绥中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通知
绥中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通知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5人2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3 09:00-2026/8/13 11:30
面试时间
2026/08/15 08:00

为优化全县教育系统教师资源配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14〕159号)文件精神及部分学校编制空余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从绥中县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中选调35名教师到相关学校任教,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超编超岗单位人员补充编岗不足单位人员,鼓励跨学段交流,在保障原单位教育教学正常需求的前提下开展本次选调工作。

1.超编超岗补不足。超编学校(即按照所在学校实有学生人数核定学校实际需要教师数量,该校实有教师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有富余岗位(即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根据年班数量应该配备学科教师数量衡量)的学科教师,在原学校确保现有公办教师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方能参加本次选调。

2.鼓励跨学段交流。鼓励幼儿园教师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选调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小学教师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选调到初中任教。

3.保障原单位需求。满足上述两点要求,但是原工作单位业务上非常需要该教师担任某些工作,无合适人选替代的,原单位有权力不同意参加选调。

实验小学、逸夫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有参加选调意愿的,原则上可以直接调用;一高中、利伟高中在编在岗教师报名选调到初中的,原则上可以直接调用;若同一岗位实验小学、逸夫学校、一高中、利伟高中报名人员超过设岗人数,也要参加面试,评分高者优先选调。


二、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35人。

其中,第一初级中学拟选调教师12人,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拟选调教师9人,城郊九年一贯制学校选调教师2人,第二实验小学拟选调教师6人,辽宁省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6人。

1.第一初级中学拟选调教师12人。其中初中语文3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化学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地理1人,初中政治1人,初中生物1人。

2.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拟选调教师9人。其中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物理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地理1人,初中历史1人,小学英语2人。

3.第二实验小学拟选调教师6人。其中小学语文教师4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4.城郊九年一贯制学校选调教师2人。其中初中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5.辽宁省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根据增加的学位拟选聘初中教师6人,具体选调方式由学校自行负责。


三、选调条件

在本系统任教五年以上,服务期满且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一)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截止到2026年8月12日)。

(二)学历与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表现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四)学科条件:申报学科必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一致(相同学科教师资格高中、初中可以申报初中、小学岗位,小学教师资格不可以申报初中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规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限之内的;

3.被纪委监委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人事档案中存在其他不符合工作调转条件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5号楼三楼报告厅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绥中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6年绥中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参选证明》(附件3)、准考证及存根(附件5)(报名人员自行填写相关事宜,照片处使用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本人。

(三)面试

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评委,每组7人。

1.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8月15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讲微型课,课题现场抽取,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内容:各学段学科教材版本详见附件4

3.面试流程及要求

①参选教师须于当天7:30到达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参选教师在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号前要统一上交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装保管,不上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③考点设立等候室、备考室、考场。参选教师考前均在各自等候室等候,按面试顺序号抽取面试课题后,到备考室备考。

④备考室备有教材、笔、纸,供参选教师书写微型课提纲。

备考结束后,进考场进行面试。参选教师只允许携带在备考室书写的备课专用纸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讲课前,须向考官报告面试序号及课题。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⑤面试考场备有面试使用教材、粉笔。

⑥面试结束,参选教师在本人成绩单上确认签字后离开考点。

⑦面试各环节均有工作人员引领,所有参选教师不得随便走动,如需去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⑧所有参选教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

⑨参选教师如对本次工作中的任一环节存在质疑,必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4.面试分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选调。

5.面试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选者成绩并列,依次考虑以下条件: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优先;若相同,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所有条件均相同,评委给出的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高者优先。

(五)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果发现资格不符人员,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调转相关手续,学校按照专技空余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办理手续。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职位表.xls


公众号:辽宁粉笔
辽宁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