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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2026/7/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https://zrzy.ln.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应聘材料以PDF格式汇总形成压缩包文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招聘邮箱dzqgz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2026年高层次公开招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提交的应聘材料包括:1.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本科至博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作成果、获得奖励及荣誉等。5.本人简历PDF(以“姓名”命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考核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https://zrzy.ln.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报考岗位最后一名面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https://zrzy.l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https://zrzy.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五)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398218(工作日)

纪律监督电话:024-86398953(工作日)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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