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22 -2026/5/29 18:00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其前身为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原是沈阳市交通局下属经营型事业单位。2017年转企后更名为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有下属子公司3个,分别是沈阳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试验检测中心和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院以来,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已成为我院的支柱产业,完成了省内外数千公里不同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任务,同时,在咨询、招标代理、试验检测等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多年来荣获了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交通行业优秀监理单位、辽宁省公路建设先进集体、沈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诸多荣誉称号。获得了国家质量金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百项经典精品工程奖等诸多荣誉奖项。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具有自身特色、区域知名的工程咨询公司,以国企改革为契机、以发展转型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与管理提升为抓手,深耕沈阳市场,拓展外埠市场,借力集团优势,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不断完善产业链与行业布局,获取更大的集成价值,实现各业务有效协同,逐步成长为富有区域竞争力的公路设计咨询企业。


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站报名形式,报名网址:glghsjy.zhiye.com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5月29日18: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24-81046045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13:00-17: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及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岗位实际需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取消本次招聘。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争者数学运算、逻辑推理、语言理解等通用能力,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参与面试人员范围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第三方评审专家等。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根据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个人工商信息、学历学位等。


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岗匹配情况,个别岗位可以空缺或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该岗位可以空缺。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及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024-31695977-8912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明细表》



职位表.xls


辽宁粉笔全省咨询汇总
辽宁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