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龙港市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含面向2025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6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岗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至2026年3月1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