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3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3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27 10:00-2025/10/30 10:00
缴费时间
2025/10/30 23:59前
准考证打印
2025/11/12 10:00-2025/11/15 11:00
笔试时间
2025/11/15 09:00-11:00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基层治理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计划招聘63人。各街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沈阳市户籍(2025年10月23日及以前登记);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5年10月27日及以前获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5.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6.吃苦耐劳,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7.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被开除党籍、军籍或从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清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