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
根据现阶段平山区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决定组织招录一批专长兼备,素质过硬的人员,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以满足平山区内各职能部门需求,处理急难险情以及完成区政府安排的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由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和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分类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10名男性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其中:战斗员8名;驾驶员2名(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员招录的政治条件(参照征兵政治审查标准),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基本条件:限男性,学历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以上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5年5月30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1)战斗员:8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2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30日(含)至2007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尤其已具有无人机操作资格的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驾驶员:2人,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含)至2005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纹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纹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录用后的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
所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工作安排。
1.被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聘用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人员录取后,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提供食宿,无休息;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战斗员薪资为2800元、驾驶员薪资为3300元(实发工资,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战斗员工资2000元、驾驶员工资2500元(实发工资,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查询)的,工资待遇增加900元。试用期2个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险。
4.参照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工作日早八点至晚五点全员在岗在位,夜间及节假日50%人员正常休息,其余人员值班备勤,如遇重大节日及专项安保活动时,停止休息全员在岗,在恢复正常备勤后进行补休(具体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
5.被录用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城市及森林灭火及抢险救援任务、汛期防汛及森林防火工作、防消联勤工作,以及协助街道、应急、林草、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区政府的相关任务及安排。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若遇突发原因影响报名的,具体报名时间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发布公告为准。
2.报名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桥头街道桥北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需携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含报名表两张,版本相同,背景颜色无要求),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应急救援专业处置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2份。
(3)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无劣迹、无参与邪教组织等的政审合格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7)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征信报告;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录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同时现场扫码进入考试信息发布群。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及考试信息发布群。
(三)考试
(1)笔试科目。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消防常识测试》题型,考试时间6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复习内容可参考附件2:题库)
(2)笔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自备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体测。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将考试信息发布群内公布及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4)体能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组织体能考核。
俯卧撑(2分钟) |
100米跑 |
仰卧起坐(2分钟) |
1000米跑 |
||||
成绩 |
得分 |
成绩 |
得分 |
成绩 |
得分 |
成绩 |
得分 |
50个 |
25分 |
13”5 |
25分 |
80 |
25分 |
3’50 |
25分 |
45个 |
23分 |
13”8 |
23分 |
70 |
23分 |
3’55 |
23分 |
40个 |
21分 |
14”1 |
21分 |
60 |
21分 |
4’00 |
21分 |
35个 |
19分 |
14”4 |
19分 |
50 |
19分 |
4’10 |
19分 |
30个 |
17分 |
14”7 |
17分 |
40 |
17分 |
4’15 |
17分 |
25个 |
15分 |
15”0 |
15分 |
30 |
15分 |
4’20 |
15分 |
备注 |
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最低标准的,单项成绩按零分计算 |
测试时间及地点在考试信息发布群内通知。
(四)面试
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达标人员统一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及考试信息发布群。
(五)加分条件
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伍军人加2分,服兵役期间获嘉奖1次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加5分,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加10分;有消防救援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酌情加1至5分。
(六)总成绩
应聘人员按照本人笔试成绩、体测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条件得分四项相加总和计算总成绩,拟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遇最后一位录取人员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加分条件得分、面试成绩、体测成绩、笔试成绩小项分数高低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选。总成绩详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及考试信息发布群。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组织体检(此次体检需含毒检的内容),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通知详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及考试信息发布群。
2.相关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不予录用,体检时间详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及考试信息发布群。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拟确定为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门前、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门前,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及考试信息发布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聘用
(1)公示期满,对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2)办理入职手续后按规定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即培训期,入职前2月为封闭训练期,实行全封闭管理模式进行培训两个月,不进行轮休)。拟聘用人员在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
六、退出机制
1.合同期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2.合同期内,在组织的训练考核中,成绩有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者,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3.在灭火救援战斗过程中,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服从命令者,平山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4.在日常工作中,不服从管理及未能按规定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者,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七、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应聘人员须知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左指导
联系电话:1394054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