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第一批)
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第一批)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1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发展需要,现将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青海师范大学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详见青海师范大学主页:https://www.qhnu.edu.cn)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学科方向匹配、人岗相适。

三、应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四)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水平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

(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者或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前应按规定征得单位同意。

(三)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规定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计划

、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为止。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各单位邮箱。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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