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拓宽社区工作人员选拔渠道,提升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旗帜鲜明反对分裂;
(二)勇于担当负责,思想解放、开拓创新、敢闯敢干,在事关国家安全、集体财产和群众利益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面前冲锋在先、勇挑重担;
(三)办事公道正派、品行端正、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坚持按政策和原则办事;
(四)热心服务群众,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善做群众工作,治理能力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五)廉洁奉公守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勤勉敬业,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六)报名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满18周岁(2008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不超过45周岁(1981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茫崖市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茫崖户籍及父母或夫妻一方在茫崖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在茫崖市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非茫崖户籍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以居住证或派出所证明为准);
(八)退役军人和具有基层工作经验两年以上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党员优先考虑录用。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期限限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以及组织、实施、参与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的;
4.侵占集体财产,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扰乱公共秩序的;
5.道德品行低劣,煽动闹事、缠访闹访、涉黄涉毒,恶意诽谤诬告,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