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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海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6年青海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招聘84人4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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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0 09:00-2026/9/24 20:00
缴费时间
2026/9/20 09:00-2026/9/25 20:00
笔试时间
2026/10/11

根据《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6年青海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书记员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8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职位面向青海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人员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21日至2008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或者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现为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09:00至2026年9月24日20:00。

2.缴费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09:00至2026年9月25日20: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进入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找到“2026年青海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详见附件1)

4.报名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照片底色为红色、白色或蓝色)。

(2)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学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上传)。

(6)《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各类事项要求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5.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9:00至2026年9月25日12:00。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请考生随时查看报名结果,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未缴费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6.考试服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收取考试服务费20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二)开考比例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暂定于2026年10月11日开展,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地点和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资格复审审查表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通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当天对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藏汉双语能力岗位的考生,进行藏汉双语口语交流及文字能力测试。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地点和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生总成绩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期3天。

7.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高于参加面试所有人员的最低分,如最低分就是该岗位考生,则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并不纳入递补库。

(六)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或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政审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政审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政审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后,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4.政审考察: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2026年青海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

5.体检、考察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由所属检察院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为5年)。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递补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均进入递补库,递补库按照省级和市(州)级统筹设置,递补库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有效期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截止,递补库自动失效。递补库有效期间省检察院(含派出院)、各市(州)本级和基层检察院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空缺的,由省检察院和各市(州)检察院在本地区递补库按招聘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报省检察院批复聘用。


四、薪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职业保障等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五、需说明的事项

(一)答题要求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环节考生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语)文字进行答题,否则不计成绩。

(二)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

(三)聘用资格审查及相关问题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所有条款的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4.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专业和学历

本《公告》中所称招聘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由招聘单位综合研判后决定。

(五)关于本次招聘的重要声明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2.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网站媒体、出版物等宣传另行收费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3.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本次招聘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上事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六)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严肃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下列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次考试其他情形的。

4.本次考试报名流程请仔细阅读附件,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报名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单位地址及电话

报名单位:青越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能源大厦北门9楼(青越集团人才招考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71-63371530971-6361278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1899719230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二)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

电话:0971-6305409、633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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