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24个岗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工作,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海西州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西人社局〔2023〕227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具有都兰县户籍或持有《都兰县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失业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残疾人;
5.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登记脱贫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已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为其提供不少于三次的职业介绍服务,未参加过技能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先参加技能培训,仍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进行招聘程序。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暂不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在审核批准的计划控制范围内,由都兰县就业服务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都兰县就业服务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公布用人单位拟聘任岗位的岗位名称、岗位数量、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单位等内容。(二)公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都兰县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三)审核推荐。都兰县就业服务局按照公布信息的内容,结合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请和登记失业情况开展资格审核、推荐报名等工作,并会同用人单位经面试后确定拟聘任人选,及时通过线上公众号发布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报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待遇情况
(一)工资待遇: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2100元(其中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元每人每月),各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按在岗时间,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二)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在一个月内续签。公益性岗位上岗工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报名所需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打印件。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就业援助对象相关资料复印件。5.申请人个人简历及2张两寸蓝底照片。6.申请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书(手写)。7.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表格)。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4日上午12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地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都兰县就业服务局58号窗口,联系电话:0977-8736901
附件1:都兰县6月份省级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都兰县6月份县级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