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齐村级医疗服务短板,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切实保障全村村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透明规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村民监督,确保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热爱基层医疗事业、愿意扎根乡村的优秀医疗人才。
02
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拉卡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2.招聘名额:1名
3.工作地点: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拉卡山村卫生室
0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贯彻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2.热爱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医德良好,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全心全意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服从区卫健局和我院的管理、调配。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影响履职的疾病,能适应村级医疗卫生岗位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需求。
4.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4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报考,具备相关资质者优先聘用: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学历信息真实可查;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具备独立开展村级日常医疗业务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能力,有基层医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村级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及预防工作,能规范开展肌肉注射、静脉输液、慢病管理随访等基础医疗服务,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证书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不良执业记录、医德医风问题被通报批评的;
5.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