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1个岗位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政策规定,结合曲麻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以上人员须先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社区)申请审核认定、就业部门复审认定确定。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
曲麻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就业办公室。
四、岗位工资及待遇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按规定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80元,补贴标准按最新政策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规定(不包括个人补缴部分),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全部信息页);
3.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5.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6.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低保证》、《扶贫手册》、《退伍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2.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
3.已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就业的,群众举报经核实属实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初次安置在公益性岗位时,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服务到期离岗后,仍然就业困难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可重新按程序进行招聘安置,重新招聘安置后工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