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2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新疆职业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的自治区直接管理的区属高等院校。学校目前设有友好校区、达坂城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00余亩。建校63年来,先后建设成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AHK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联盟单位、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教育项目(SGAVE)学校、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高职院校。完善提升“工科立校、制造业当家、文旅特色专业群协同发展”办学格局,设置13个高职专业大类,开设62个专业。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4个,重点、特色专业14个,打造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水利、电力、文旅、“一老一小”等产业集群优势专业,是全区唯一覆盖“吃住行游购娱”文旅六要素的全产业链人才培养高等院校。
学校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3人,新疆天山领军人才3人,新疆工匠3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8人。面向未来,将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在做优做强现有优势专业群基础上,重点聚焦化工、能源等产业集群,致力于建设成为自治区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职业大学。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