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天西局”)管理的正县(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调查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保护区内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生态保护科和科研宣教科。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科研创新、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日(含)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