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户籍不限;
5、男性;身高1.6米及以上,年龄在18—30周岁(截至报名时间);
6、具有消防工作经验(在消防救援站、政府、企业消防专职队工作过)或有特殊职业技能者。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具体情况根据实际确定;
7、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能够流利的说及使用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和办公室应用软件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面积疤痕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共5人,将按照考核成绩依次提取前10名,其中5人为试用人员,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报选岗位工作,试用期期间自行辞职等情况,由本单位提出不予录用,并按照补录原则从未参加试用期的成绩合格的剩余5名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往上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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