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0人17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0名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及综合工作的辅助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
2.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
3.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
4.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报考者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内学历学位;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
7.报考者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
8.具备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三年从和田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辞职的人员;
9.报考者父母、配偶为招聘法院、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10.与报考者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或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人员;
11.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在所招聘法院、检察院所在地分配开展工作,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和《2025年度和田地区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2)。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速录测试(检察院系统不设置此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就业服务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发布。
(二)报名、缴费、笔试
1.报名、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及笔试。报名网址为: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报名费及笔试考试费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缴费金额95元/人。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满分100分。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10:00-9月24日18:30
缴费时间:2025年9月16日10:00-9月25日18:30
(当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次日登陆缴费)
2.笔试时间
模拟笔试时间:2025年9月29日10:00—24:00
正式笔试时间:2025年9月30日10:00—12: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考生按时参加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模拟测试的考生导致正式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开考15分钟后未能登录系统参加正式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3.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考试设备、监控设备和考试场所,在封闭、无其他人的考试场所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易考客户端,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监控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以下就如何下载安装易考客户端、在线考试操作流程、以及如何搭建监控环境等具体操作进行说明。
4.准考证打印时间
请考生于2025年9月29日10:00—20:00,登陆https://c.exam-sp.com/XJhtdq202509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注: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须知及系统操作
详见附件4及附件5。
6.在线笔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详见附件6。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闱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对照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请查询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审查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发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2.面试要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发布。
(五)速录测试
1.速录测试组织。报考法院系统岗位的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速录测试(检察院系统不设置此项考试),测试的形式为看打,时长为10分钟,总字数为1000字。考前可试打2分钟。速录测试成绩=看打正确字数(看打总字数×准确率)÷原文字数×100,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速录测试时间与地点。速录测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本环节考试仅限报考法院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
3.总成绩计算。
(1)法院系统: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速录测试成绩×15%,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速录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检察院系统: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有效时间及递补情形。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入闱体检、考察及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或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指定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体检结果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与地点。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发布。
(七)考察
1.考察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组织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并将户口所在地辖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或原学校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3.考察时间与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速录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通知到招聘法院、检察院报到,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招聘法院、检察院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照本科7944元/月、研究生8839元/月执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依照招聘法院、检察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情节较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八、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与其他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正式被招聘法院、检察院录用后,应及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公告中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负责解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0903-7867052、0903-7867056
和田地区检察分院0903-2520195
技术咨询18690182905
各县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03-2064567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0903-7867156
和田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0903-2032196
附件:详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