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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拜城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120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7 10:00-2026/11/3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4 18:00-2026/11/7 10:30
笔试时间
2026/11/7 11:00-2026/11/7 13:00

为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拜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人(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10月27日至2008年10月26日之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面向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具有良好的国语交流和书写水平;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遗传病史,三代以内亲属无精神类病史等;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9.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主动辞职的(因瞒报、谎报辅警工作经历被聘用的,一经核实,解除聘用资格);

7.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8.受过行政处罚的;

9.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10.曾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11.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1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13.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7日10:00—11月3日18:00

(二)笔试时间

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11:00—13:00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拜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10月27日10:00-11月3日18: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xjrc365.com)报名,具体操作参考详见《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附件1)。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附件2)中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退役军人需上传退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证书,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接收考试服务信息。

(三)笔试

1.经资格初审合格于2026年11月4日18:00—11月7日10: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https://www.xjrc365.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下载的,视为自动放弃。注意相关事项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英烈、烈士遗属,英模子女及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

4.笔试考点设置在拜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拜城县拜城镇双拥路2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成绩公布后,拜城县公安局会同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成绩合格者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入闱体能测试。在拜城县设置体能测试场地,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笔试成绩查询截图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折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800米跑),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及人数不足1:3的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入闱面试。

(五)面试

1.面试要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在拜城县设置面试考场,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正式开始后未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发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本人面试结束后第二日下午18:00后在“拜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由拜城县公安局会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视力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其余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3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同意后,到另行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拜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人员须据实填写《考察政审表》(附件3)。

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结束后,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拜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与拟入职人员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入职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入职后,需服从岗位分配。

(十一)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期间,若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或其他不符合辅警招聘资格条件情形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岗前培训结束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招聘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薪酬待遇按照《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公安、人社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如遇涉及本人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公正情形的,应当回避。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对招聘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地区范围内各类招聘考试。


六、信息发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拜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网络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及公布等相关事宜,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拜城县公安局”发布。

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信息,分别在“中国新疆人才网”、“拜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中国新疆人才网”、“拜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或短信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招聘公告由拜城县公安局、人社局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报考咨询

报名期间开通报名咨询、政策咨询等热线电话。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0997-8629110(公安局)

监督电话:0997-8633685(人社局)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为确保及时回复,请在工作时间段来电咨询。

附:1.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

2.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3.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

拜城县公安局

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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