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7.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8.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十二师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四)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法院审判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案件材料接收、录入、装订、保管和归档;
5.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6.宣传报道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考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笔试、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发布公告
在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四、报名
报名以“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十二师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一寸照片,发送至邮箱(fy20261227@163.com)。
(二)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时间内至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十二师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半年内)与《报名表》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速录)、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计算。
(一)笔试
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可在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公告。
(三)职业能力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当日同步开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测试。
笔试、面试、职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未达或通讯不畅等原因错过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3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发布。
(二)体检
体检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由十二师法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程序。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第十二师中级法院官方微信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与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岗位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十二师财政部门予以统筹保障。工作期间提供培训和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休假。
九、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未达或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保留对本次公开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991-3778901、0991-3778886(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监督电话:0991-3778905(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附件(扫码查看):
1.十二师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十二师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