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精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鑫精工”)成立于2024年10月30日,是由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涵盖国内货物运输、仓储物流服务、资产管理等。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与岗位高度匹配的人才。
2.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全过程接受监督,确保公平。
3.人才优先,择优聘用:优先引进高素质人才,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出纳(2名):需持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证书,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应聘点击:出纳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流程,负责公司日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核对与台账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负责现金盘点、银行对账、银行回单及对账单整理归档,及时编制资金日报、周报,精准上报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3、办理银行开户、销户、转账、汇兑、票据托收等各类结算业务,保障公司资金往来安全、高效、合规。
4、负责费用报销原始单据的初步审核、整理,配合会计完成账务处理、凭证装订及财务档案保管工作。
5、管理公司空白支票、收据、印章及各类票证,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核销制度,严防资金及票据风险。
6、完成税务申报辅助、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代缴对接等日常财务事务。
7、服从部门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资国企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专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情况。
3.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及失信记录。
4.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心理素质,工作热情饱满,服从公司分配与管理。
5.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任职资格。(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立案尚未结案者。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严重失信记录者。
3.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且本人无合法正当理由者。
4.在各类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处分未满5年者。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审计者。
6.因个人原因导致原单位重大资产流失、严重亏损者。
7.处于竞业限制或保密期内者。
8.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情形者。
9.现役军人或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国企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薪资待遇
1.薪酬严格按照《新疆鑫精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按岗定薪,并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2.入职人员试用期薪资按正式薪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岗位级别与薪酬标准。
六、招聘流程与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流程如下: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渠道
1.公告发布于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平台。
2.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全过程),不符合资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3.报名方式:线上/线下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邮箱投递: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岗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2848979497@qq.com,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备案表、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测评
1.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笔试+面试环节,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笔面各100分(5:5),取平均分。
3.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未达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2.按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不合格者可按排名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后,公司将组织考察,如拒绝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司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者,按通知时间报到;逾期未签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七、监督与其他
1.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应聘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3.试用期为1至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
4.招聘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留意通知信息。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新疆鑫精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