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大学、“部省合建高校”。2024年,新疆大学迎来百年校庆。经过百年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始终秉承“团结、紧张、质朴、活泼”的校训,坚守“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力争到2035年全面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特色鲜明的研究型一流大学,成为传承红色基因的精神家园、区域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4月7日(含)后出生;岗位表中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4月7日(含)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