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下野地垦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01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02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法学专业或具备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设备,有一定的速录能力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在职公务员、公务员法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03程序
(一)报名
1.按应聘人员简历模板填写个人简历(简历模板应聘人员简历(模板).docx),电子版简历(带个人证件照)及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1950505220@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书记员+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0日中午12:00。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地点:石河子市134团下野地垦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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