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充实基层管护力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护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管护员(辅助管理人员)5名,主要从事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资源巡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监测、政策宣传及日常管护等工作,工作地点为全县各林区、草原区、湿地管护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热爱林草事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族别不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长期户外巡护、野外作业及偏远地区工作。
(3)具有林业或相关专业知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本科学历优先考虑;熟悉本地情况、有林草管护、森林防火、驾驶等相关经验者优先;能熟练使用ArcGIS软件的优先考虑;有一定文字处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具备基本的国家通用语言沟通及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事项:如有意隐瞒以上内容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直接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三、岗位职责
(一)负责责任区内森林、草原、湿地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非法放牧、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