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8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一批),正式录用人员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现有温泉、昆仑两个校区,教学区占地2284亩,拥有18个教学学院、8个教辅机构、13个科研机构,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院。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学校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硕士点和72个本科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820人,专任教师1332人,高级职称比例达42.87%、博士比例达43.77%。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现有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课程50门;近年来,学校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9项。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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