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6人26个岗位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补充高昌区社区工作者空岗,建设一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乐于为民服务、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高昌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1988年3月10日(含)以后,2008年3月10日(含)以前出生)。在社区工作的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基层工作人员等满2年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6.同等条件下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经资格审查后分别加5分、加8分、加10分。加分项得分计入笔试分数。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