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招警信息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自2026/03/09起
为进一步充实昌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提升公安工作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统一规范的原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需求,长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择优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岗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