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2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等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坚守办学初心,近年来主动发展职业教育,成效显著,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03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350余人;专任教师634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95人,占比30.7%;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434人,占比68.4%,“双师型”教师占比62.3%。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5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大数据技术、旅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57个三年制高职专业,4个高本衔接专业,3个五年制中高职贯通专业。
二、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作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