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学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医学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25 10:00-2025/10/12 18:00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疆医学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学会是新疆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新疆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学会成立于1951年,至今已有74年历史,2021年5月选举产生第十届理事会。行业主管单位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为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学会多年来荣获多项荣誉,包括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自治区民政厅5A级社团组织称号,并连续多年被评为自治区科协先进学会。

学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下设党政部、财务部、组织管理部、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科技教育发展部、《新疆医学》期刊编辑部和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等7个部门。秘书处全面负责学会日常运作,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国际、国内及区域学术会议;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管理与执行;承担医学科技奖及项目的评价、评审及科学技术决策论证;出版发行《新疆医学》期刊,宣传和推广医学科技成果;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承接政府委托任务,服务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公地点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昆明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二、招聘计划

2025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1名,科技教育发展部1名,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23日(含)后出生。

8.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0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五.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jwsrc.cn/home),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10:00至10月12日(星期日)18: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四)相关费用

本次招聘需缴纳考试费共计55元(含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平台在线支付,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5年10月19日(星期日)上午10:30—12: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应聘人员于10月14日10:00在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jwsrc.cn/home),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四)如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以实际比例开展笔试和面试环节。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通过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指定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本岗位排名。

七、资格审查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不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二)线下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0:00至11月1日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党政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西区4楼413室)。

(四)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打印的《新疆医学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九、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各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十、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新疆医学会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学会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一、考察

(一)学会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医学会秘书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三、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学会党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91-3639077

纪检监督电话:0991-363915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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