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7人37个岗位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5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面向疆内外各大高校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到岗后复审”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37个岗位77人。其中: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各医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24人。
(二)招聘对象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要求以《2025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7.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资格条件报考);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http://www.btnss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审。其中报名成功人数大于1:10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5月14日10: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查询招聘公告、岗位及招聘信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链接地址:https://btsydw.cptae.com/tip)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8:00。报名成功人数大于1:10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只用作择优筛选,不计入考试成绩。
3.面试(面谈)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组织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类别确定面试方式。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基本功、应变能力等。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加入医疗专业知识提问的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结果,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5.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6.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截止公示前,考察人员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7.公示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
8.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时间以聘用人员到岗时间为准。
9.到岗后资格复核
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再次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招聘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565051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以及本校学生就业处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招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http://www.btnsss.gov.cn/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5665950902-2566236
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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