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中山市建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是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主营业务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及经营、公租房管理、资产处置、物业办证、物业安全巡查报修等业务;租赁物业范围涵盖商业办公楼、工业厂房、商铺、仓储设施等各类物业。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员工,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均按职业经理人要求管理,具体岗位及人员数量如下表所示:
二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绩突出;
3.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条件
详见《中山市建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10.本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1.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接收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报名时间截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及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sjiananassetzp@163.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山市建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和《中山市建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表》,其中《中山市建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填写后请打印、签名、扫描(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均需发送,文件命名方式:报名表+姓名+应聘岗位);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及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文件命名方式:简历+姓名+应聘岗位);
3.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文件命名方式:居民身份证+姓名+应聘岗位;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文件命名方式:学历+姓名+应聘岗位);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文件命名方式:职称+姓名+应聘岗位;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职称,文件命名方式:其他资料+姓名+应聘岗位。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显示完整,按要求标好序号并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按时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设置的选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筛选确定进入综合考评环节的人员,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四)综合考评
分为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面试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考察对象。
(五)背景调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入选人员开展背景调查。体检与背景调查同步开展,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拟录用公示
根据背景调查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确定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用通知书》。
(八)办理入职
根据流程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开展任前谈话等工作。
四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年龄计算截至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有关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因考察对象出现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背景调查存在重大问题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经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递补或重新启动招聘工作。
(四)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五)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
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0760-89983605(林小姐)
0760-88391170(徐小姐)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中山市建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