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检察机关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0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3 -2025/12/12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珠海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各检察院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人数如下:珠海市检察院2名,香洲区检察院6名,金湾区检察院2名(职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和管理
本次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检察院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共同开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一经聘用,与聘用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包括工资发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日常管理、考核等)由聘用检察院负责。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从业约定且我市检察机关在限制范围内的;
7.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害等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