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2个岗位
为满足云浮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统一考试、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和岗位
战斗员23人,驾驶员12人,共35人。
二、
招聘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男性,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取得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足球、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球类体育特长优先考虑。
(二)驾驶员岗位:男性,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传染性和慢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服役和消防工作经历的、有计算机、通信技术、汽修等相应技术等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的;
5、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以非正常理由退出的、因违纪违法或受到处罚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其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录资格的,入职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疾病、伤残等情况不符合招录标准或隐瞒不报的,消防救援机构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造成的损失由政府专职消防员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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