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校区学生工作实际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心理教师1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坐落于哈尔滨市,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由哈工大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共建,以全日制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为主、非全日制教育为辅,是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首个在深圳市举办的本硕博培养体系齐全的高水平校区。校区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扎根深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立足国际学术前沿,紧密结合广东省、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坚持“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高端人才汇聚的桥头堡、创新成果培育的策源地、国际合作办学的示范区”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哈工大“一校三区”融合发展要求,开展党建思政、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各项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专职心理教师,承担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身心健康,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心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或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起点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应用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心理学相关专业。其中在读研究生要求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